一!巴萨这个冠军拿的痛并快乐着!》
《四千万欧到手,还有两千万欧在切尔西手上,陆阳一个人的足球收入超过巴萨其余球员总和!》
《踢一场比赛,赚两千万欧!欧冠决赛,陆阳堪称一脚千金!》
一条条重磅新闻,甚至让人们暂时把视线从皇马的失利上转移开来。
很多球迷一下子就能够理解为什么陆阳在球场上那么卖命了。
不是有句话说嘛,你给我三千块的薪资,还想让我加班?
你给我八千块,也想让我九九六?
你给我一万五,就想让我零零七?
你给我十万一个月?
好的,上面的条件我都同意!
这陆哥平拉低扯下来,一个月都快四百万了。
欧元!
还有啥不满足的啊?
肯定玩命儿的踢啊!
什么?
你跟我说那阿扎尔是怎么回事?
那主要是伤病,也不能完全怪球员。
但有一说一,多少也有一些不厚道了。
不过大家发现,各大媒体在统计陆阳收入的收入的时候,都专门标注了“通过足球比赛获得的收入”这样的前提。
这是为什么呢?
众所周知,大部分足球运动员,最重要的收入就是薪资。
成名球员也有签字费和部分商业收入,但不会比薪资高。
再厉害一点的,商业收入或许能够超过薪资,但不会超过太多。
所以齐佐、伊泽莱特、利马这些球员总共的收入大概就是两千多万欧。
薪资和商业一半一半。
这几乎是他们总收入的构成了。
但陆阳的收入中,非足球的部分,或许比他足球部分更多。
所以要特别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