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起了獠牙刚鬃的皮毛。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头野猪的外皮有多硬,剥下来回去做几套软甲也是不错的。
除了猪皮,洛克还卸下来了几块排骨肉,回去准备改善伙食,或者给安吉当口粮,他的空间戒指里还有不少空间,足够装下。
这枚空间戒指是安吉丽娜的,上次出任务时,因为装了十几个人头,安吉丽娜就恶心的不想再用了,反正她还有一枚空间更大的珍珠,索性就给洛克用了。
这是一枚女性戒指,所以洛克没戴着,平时都是揣在怀里。
一切搞定,洛克跺了跺脚,铁靴与坚硬地面接触,发出‘邦邦邦’的声音,回响声传出很远。
这条幽静的山涧里,除了他和这具低阶魔兽的尸体外,别无他物。
迈着沉重的步伐,洛克向山涧外停放马匹的地方走去。
“是不是该换套铠甲了。”一边走,洛克一边考虑到,他原来的铠甲,在和幽魂一战中,背部的鳞甲全部被撕裂,现在这套铠甲是当初在奥迪斯城格蕾丝家的宝库时,拿的那套重甲。
中阶侍从的洛克穿着这套重甲虽然灵活性降低了许多,但防护能力却是提上了好几个档次。
他能和以力量见长的獠牙刚鬃缠斗这么久,最后成功斩杀獠牙刚鬃,这套重甲功不可没。
“回去再说吧。”洛克摇摇头,他觉得这件重甲好归好,但和他修炼的斗气并不匹配,雄鹰斗气带给他的额外敏捷,都被重甲沉重的负担抵消掉了。
一个月后的西格尔小城,河畔边,洛克追逐着前方一不断逃窜的黑衣男子。
“敢在距离爱玛特主城这么近的地方行凶,胆子倒是挺肥!”追在后面的洛克一点也不着急。
爱玛特主城是奥摩尔帝国的万城之一,其城主是正式骑士级别的强者,西格尔小城距离爱玛特主城只有不到两天的路程,就这样,还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