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这个现实,这也是穷苦平民的悲哀,在天灾下,人力的作用微乎其微,更何况是世代平民的他们家,他们给洛克留下了三张大大的槺栗饼,洛克知道,这是父母用家里剩余的所有粮食做的。。。接下来的半年,他们可能只能去吃树皮。
洛克的姐姐,将裹着长发的亚麻布解下交给了洛克,还是对他说道“活着回来!”在傍晚时分,洛克的姐姐搀扶着一天间苍老了不少的父母,走向了回枫叶村的道路。洛克紧握着手中还带着发香的亚麻布,将它小心翼翼的收起,他准备将它缠到短匕上,让它携带着姐姐对自己的爱,与自己一起战斗。
看着父母和姐姐离开的背影,洛克发誓一定活着回来。从那之后,洛克开始了他为期两月的军营训练生活,他在训练场上拼命的随着队长训练,年龄是他的劣势也是他的优势,他回复的要比一般成年人快。也是在那时候,他发现了一直与自己玩耍的邻居小汉斯也参军了,不过他是为了吃饱肚子参军的。经历两月的训练,洛克他们奔赴了战场。
这把短匕是洛克刚刚参军时真实的写照,稚嫩却不失锋利,年轻又朝气蓬勃充满潜力。洛克的短匕见证着洛克的一次次的在生死间擦肩而过,军队发的劣质铁剑在第一次战斗就折断后,他用这把短匕杀了自己的第一个敌人。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大的14、5岁的夏尔洛王国仆兵,那一战后洛克吐了整整一天。然而那一战后,洛克缴获了一把质量同样不怎么好的长枪和一双短靴。
在后来一次又一次的战斗中,洛克的武器坏了又换,换了又坏,直至变成如今的装备,然而他的短匕却没有坏,也许是他保养得很好,也许是约夏克小儿子的技术很棒,他的短匕伴随着他成长。如今裹着刀柄的亚麻布已经褪去了曾经的颜色变得血红,有他的血也有敌人的血,洛克时常拿出自己的短匕端详,从那卷粗糙的亚麻布中,洛克仿佛又闻到了姐姐的发香。
麦酒让约夏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