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血玫瑰,可否入得了你的法眼?”
“林青,感觉怎么样?”肖潇是满脸的期待。
垃圾!
一石激起千层浪,林青的话让他们一脸无语,愣在当场。
垃圾?!
“我说这位仁兄,你怎么好意思说出这种话?这可是整个南区最有名的酒吧,玫瑰红更是整个南区最有名的调酒师精心调制的美酒,无数人位置拍案叫绝。”
江枫一脸鄙夷,居高临下的说道:“也对,像你这样连红酒都不懂品尝的人,又怎么可能品出血玫瑰的滋味。”
江枫突然感觉林青太可爱了,这简直就是给自己创造机会嘲笑他。
在青州混的了不起,有用吗?
这里是省城。
不懂品酒的低俗之人,即使混出一点点名堂,也永远登不得大雅之堂。
“谁?!”
“哪个小王八羔子不想混了!”
“居然敢说玫瑰姐亲手调制的美酒是垃圾?”
“真他娘的找死!”
叮铃咣当!
几个明显是混社会的人拍桌而起,大摇大摆走过来,为首是一个挂着大金链子的光头,一脸凶神恶煞。
顿时,很多人的目光投过来,充满幸灾乐祸。
血玫瑰酒吧在以前不温不火,但最近几个月,来了一位非常厉害的调酒师,叫玫瑰姐,她调制的酒回味无穷。
其中一款,更是她的得意之作,命名:玫瑰红。
血玫瑰酒吧,也因此一夜之间爆红南区,成为南区首屈一指,最火的酒吧。
很多人来此,就是为了尝一口玫瑰红。
至于那位调酒师玫瑰姐,整天带着个面具,没有人知道她长什么样,也没人敢惹。
这光头叫强子,是南区一带有名的混混,为人凶狠,常把人断手断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