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处的这个仙侠世界,怎么看都是选择借天地自然之势更为有利。
虽然等到自己成为真仙后,这门神通可能会变为鸡肋,却是前期的大杀器。
三曰,借天下万民之势,为民众之范表:
天地有时亦私心。
天子纵然贤明,难道就可以高于法律了?
若无万民基础,天子之势何来?
所以法当为民所立,拥贤者为万民之范,代替天地、天子立法!贤者一日不贤,则要被万民抛弃!
这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才能真正实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借万民势者,自身紫府天宫可成万民台,日后统御法家,成为一代教主!
看到这里,包正微微点头,最终却还是摇了摇头。
这第三个选择无疑最符合他的法律观点,但是操之过急了。
哪怕在现代法律相对完善的蓝星,也是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法律才渐渐成为‘民选之法’,
而且这个所谓的‘民选之法’,也未必就是真的民选,有时还是只有其形,却无其实。
这个世界有仙神妖魔等各种超凡力量,个体力量太强带来的结果就是:法律成为了某些人和阶级的‘御用之物’,
就算叫几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也不过是装装样子而已,你听听就好,千万可别认真。
自身实力不足、群众基础不够,如果贸然选择第三项,搞万民台、代表民意,必然会成为众矢之的,只怕不仅是对手,就连身旁的朋友们,都可能忽然翻脸变成敌人。
“还是需要徐徐图之啊......”
包正最终做出的决定是,选择‘自然之法’,借天地自然之势!
一万年不久,何必争朝夕?
不过当前所要做的,还是先斩杀了这头恐怖的地藏蟒雀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