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小声到:“我是不是眼花了?怎么感觉那些食人魔倒下了好多,而且没再起来。”
现在芝加哥的人基本都清楚食人魔的尿性。
只要有目标,受伤并不影响它们继续爬起来追逐猎物,堪称怪中小强——死得快却很恶心人。
不继续追人的食人魔,只可能是重伤或死亡。
“我也看到了。”有人附和到。
“怎么没有枪声?桥上的人怎么杀死这些怪物的?”有人疑惑不解。
“或许是带有消音器的狙击步枪吧。”有人推测。
“别鬼扯了,有那种枪也不可能瞬间打死好几头食人魔。”有略微懂行的人反驳。
“为什么要在桥上?他们应该跑远一点的,免得牵连我们。”有人忍不住说出心里话。
这话无人反驳,也无人接话。
哪怕有人觉得这样说过分了,但……自己的命才是最重要的。
同理,林克也是这样认为的。
他引怪主要是为了自己方便,救这群人只是附带。
引不过来,这群人死就死了,他也不会愧疚难过。
这才是黑暗美国人们相处的常态,同情心过剩的人永远是极少数。
所以,他选择的战斗地点在这些人的清晰视距外,免得里面有脑子不正常的傻子,事后跑来找他叽叽歪歪。
左侧的食人魔们在枪口下奋勇争先,前仆后继,不到二十秒就扑街一地。
林克转身,小步朝右移动,每次都是脚尖先触地,再放下脚掌。
这样移动速度不快,但好处是脚下几乎不会发出声音。
一个矮小的黑影猛地从右侧护栏窜起,正好面向之前林克开枪的左侧位置。
这一刻,它皱成一团的面部五官显得格外狰狞,漆黑的双眼中杀气逼人,然后……与五米外同样黑洞洞的枪口对上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