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赤邑的内城城门楼上,林胡的将领儿乞厉声质问着从旁几名林胡。
确切地说,儿乞并非是林胡的将领,因为林胡根本就没有‘将领’这种职务,只有与之相应的‘勇士’,也就是部落中最英勇善战的战士。
与中原早已形成了国家不同,林胡依然是以部落为单位而散居的民族,大部落数万人,小部落数千人,每当与楼烦、匈奴等异邦发生战争时,或者南下侵略中原、抢掠粮食与女人时,这些林胡大大小小的部落就会商议联合出兵,派出各部落的战士,由最强大的‘勇士’所统率,相当于中原的将军。
至于这些‘勇士’到底是谁听命于谁,那主要看各自部落的大小与强弱,一般是小部落的勇士听命于大部落的勇士。
倘若有两个部落不相上下,那么在出兵之前,这两名勇士会在双方首领在场的情况下搏斗、摔跤,失败的一方听命于另一方。
而儿乞,就是一个万余人部落中最强大的勇士,麾下有大约两千多名本部落的战士,再加上另外几名小部落勇士所带领的战士,总共有约四千四百余名战士,这是儿乞所掌握的所有人力。
什么?为何不算胡奴?
因为胡奴在林胡眼中只是物品、是各部落的私有财产,根本不算人,纵使在一场战争中全部死光了,林胡战士们也不会有过多的心疼,再抓一批就是了。
反正胡奴——包括但不限于中原男子,是林胡各部落中地位最低的私有财产,尤其是那种并非从小驯养的胡奴。
在这‘级别’之上的,则是中原人或其他非林胡异邦的小孩,因为可以从小驯化,驯养为忠于他们林胡的胡奴;再往上则是从中原或其他非林胡异邦俘来的女人,纯粹作为各部落林胡战士生儿育女的工具。
正因为如此,纵使城内的胡奴们被魏武卒杀地人头滚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