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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墨学治国(1 / 6)

奉墨家学说为国学之首,实则就是主张以墨学为治国的主要思想,但这并不意味着李郃反对法治。

其实墨家也讲法治,比如墨家主张的‘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它并不区分对象,这与法家主张的‘不分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为何法家能成为天下显学,被各国奉为至宝,而墨家却日渐式微呢?

原因就在于法家与墨家在针对国君与贵族阶级方面的态度有所区别。

法家对权贵阶级的态度,简单通俗地概括就是‘不许犯法’,但凡律法所规定的禁止,一律不许犯禁,你若犯禁那我就要拿你;但若你不犯禁,那你平日干嘛还是干嘛。

换而言之,法家的制度主要还是服务于国家,服务于君主与权贵阶级的。

而墨家呢,它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还对君主以及权贵阶级有着道德上的要求与约束,比如‘兼爱’、‘尚贤’、‘非乐’,‘节葬’、‘节用’等等。

通俗点说就是,墨家希望君主与贵族阶级以身作则,且为了治下的国民能安居乐业而去兢兢业业地治理国家。

本来君主与贵族所拥有的权利,突然间就变成了一种职责、义务,这是不是就有点不对味了?

更别说墨家还反对社会等级观念,反对‘天命’。

事实上,墨家也是有‘等级’制度的,就说墨家的领袖‘钜子’,钜子在墨者中就有着无上的权威,而墨者必须服从钜子的领导,论纪律之严明,较之军队的纪律毫不逊色。

但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钜子与一般墨者又是平等的,并没有任何特权,这就是墨家所提倡的‘尚贤’,即钜子是墨者推选出来的贤者,他的权威是用于领导墨者,而不是谋一己之私。

甚至于,钜子对墨者的领导是一种责任与义务,而并非权力。

墨家想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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