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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七章:《大楚法典》(上)(2 / 5)

上了轰轰烈烈的变法道路,但也因此被司马光一党所鄙视,将王安石一党视为心术不正、投机钻营之辈。

一句话简单概括,即投机主义思想。

虽然王荆公在这处上有一定污点,但从其所作《读孟尝君传》中的一些文章可以看出,王安石对个人伦理、政治伦理仍是极重视且对自己有很高标准要求的。

并且王安石希望将对自己的这个标准用到整个国家、用到全天下每一个人身上,于是,他需要一面旗帜。

这面旗帜,就是恢复周礼!

可是,恢复周礼哪里是那么容易的。

周礼在对国家的治理中存在一个很高的要求,即制度性专权。

通俗易懂的话来说制度性专权特点,即资源上全面国有化、经济上由政府进行宏观调控、丁籍户口统一管理、行政机关由中央垂直领导。

这四点,在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四千多年历史中就从来没有实现过。

即使是依循周礼的西周王朝一样没有。

这是周公旦的美好盼望。

周公坚信,只要国家可以做到这四点,那么离着国家大同实现全民小康社会就不远了。

其高瞻远瞩已看到四千年后之中国!

王安石举着周礼的大旗推行青苗法、市易法,这就是宏观层面调控国家经济,但其却缺少法权基础和制度基础这些必须的法理,最终不仅没有实现‘民不加赋而国用绕’的目标,反而使得大宋经济进一步混乱和糟糕,间接导致地方经济恶化、百姓负担加剧,致使民间起义之事屡屡爆发。

这里若有考究者,可参考《王安石保甲经制研究》。

似王安石这般,在缺少法理、法权的情况下强行推动国家制度性专权,唯一的结果就是变法失败、传统派死灰复燃,矫枉过正矫正过枉,左派右派打成一片。

而在王安石死后,其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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