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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大宋军纪(4 / 5)

王钧叛乱被平定之后,赵恒的圣旨有这么一句“罪降三等、不可枉杀。”

意思便是对投降朝廷的原叛军降罪三等,不能随随便便的就给杀掉。

连叛军都可以放,又怎么会戕害反叛地的百姓呢。

不仅没有迫害百姓,还免了重组后的利州、益州两路百姓的赋税。

这些都是明明白白记载在史书上的。

若是抬杠说:“史书是人写的,有编纂成分,我认为不是这样。”

想要客观事实,那也是明摆着放在眼前的。

两宋起义四百多次,平均一年最少一两次,若是每一次镇压叛乱都屠城杀民,宋朝哪里还能有一亿多人口。

别总把古人都当成没人性的畜生,恨不得一打起仗来都跟鬼子进村似的,见人就杀见女人就奸。

古时候这种心狠手毒的军队不是没有,但还是那句话,不能因为某一特殊时期出现过这种匪军,就认定古代从头到尾都是这样,因为b朝坏就认为a朝更坏。

寇凖领兵南下而来,沿途秋毫无犯这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如果走到哪都是一片人间炼狱,那寇凖还打个屁的仗。

当初谢显彬带着兴国军进入九江,后勤被骆成武屡屡骚扰,军中粮食难以为继,副将才向谢显彬说道:“如此继续下去,怕是要抢掠百姓了。”

不抢百姓就饿死,抢了百姓就等着被朝廷论罪处置。

前后都是死,逼着谢显彬连哨骑都不外派,全力保障后勤的粮食输送。

而现在寇凖还没过江呢,车竞耀竟然敢说出‘大破城池、鸡犬不留’这种话。

依着寇凖的脾气,没把他一撸到底当小兵,就算是高抬贵手放一马了。

“三军将士遵循本相帅令,依令行军即可,不得耽搁怠慢、不可自作主张。”

寇凖站起转身,面向帅帐中高高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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