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没有半点强弩的伤痕,便可以知道这个人身上必然有护身宝物,而且还是一个身手不弱的家伙,只是现在看来,死得这真惨。
“快灭火……”客栈的掌柜的也赶了过来,脸色铁青,他可不想骆颜身上的火焰把他的楼板给烧穿了。他看了看骆图,又看了看骆颜的尸体,心情十分不好,但是他却不能责备骆图,有人在他的客栈中刺杀,那就是他们的安全没有做到位,那么骆图怎么反击都不为过。
“他是今天那帮劫匪的余孽……”一名佣兵突然站了出来,一刀斩下骆颜的一只手掌,而后取下了一根手指上的戒指,将地上骆颜的刀也拾了起来仔细看了看,肯定道。
“劫匪余孽!”李重喜的神色不由得变得凝重起来,今天在万竹林之中,有一名劫匪之中的高手,他只让一名三阶战徒的兄弟去阻截,结果那人重伤了这名兄弟,逃入了竹林深处没能找到,被他身后的这名佣兵一说,他立刻有些印象了,这枚戒指正是那逃走之人手中之物,也就是说这个烧得面目全非的家伙就是伤了他兄弟的人。
“真是好胆,居然敢追到落雁城中来。”李重喜看了骆图一眼,脸上露出了一个意外的笑容道:“骆兄弟,你还真是警惕啊,是不是早知道这名余孽今夜会潜入刺杀,所以才在房中布置了这么多手段?真是不错!”
“嘿,也只是有备无患了,重喜哥你也知道,我这人闲来的时候做做背尸人,在战场之中,那些异族拿我们战士的尸体常弄一些陷阱,在那种死亡的经历中,我这人胆子就特别小,今天晚上我归城之后,总觉得危险并没有离开,所以一直小心观察,隐约感觉似乎有人盯着我们入客栈,甚至我们在落雁楼吃饭的时候都有这种感觉,便知道必定有人跟踪我们,而我们的敌人只怕唯有今天那群路匪了,所以晚上就多做了手准备,毕竟整个队伍中只怕就数我与敏儿最没用了,没有什么战斗力,如果真是劫匪报仇,自然先找软柿子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