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内华市的治安,那是夜之城见了伤心,洛圣都闻之落泪。
各路犯罪分子,多到阿卡姆都自愧不如。
普通老百姓,除了上下班和买菜的几条主干道外,都不敢往小巷子里窜。
窜个十次,至少能碰到三次非法交易,或是火并现场,一不小心小命就没了。
那时内华市的警察,几乎相当于食人族部落的厨师。
要么给那群食人魔做饭,要么成为饭,几乎没有别的路可走。
部分地区的治安,甚至一度是靠着,当地政府雇佣来的赏金猎人维持。
这在亚联简直是闻所未闻的情况。
千花市虽然被内华市的犯罪分子殖民,但绝大多数狠茬子,都被限制在九华外城。
市区内晃悠的,大部分都是一些受不良风气影响,变得游手好闲的小混混。
他们对治安有影响,但不是很大。
就像是趴在皮鞋上的癞蛤蟆一样,不咬人,只是单纯的恶心人。
真正有影响的,都是九华外城那群人发展出来的触手。
时间刚到正午。
商业街上人烟稀少,市民们不是在恰饭就是在去恰饭的路上。
信使拒绝了路边出租车司机的载客邀请,顶着烈日漫步缓行。
绕了一大圈后,他来到一处公园的公共卫生间内,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看着镜中的自己。
‘施宏方,你应该道歉的对象,不是我。’
镜中的身影一阵扭曲,脸部肌肉如同火堆里的蜡像一般缓缓融化。
‘金平安,你口中的改变,对信使来说也没有任何意义。’
镜中的身躯开始缩小,皮肤也开始变得白皙,一具全新的身影开始缓缓浮现。
‘因为……’
两分钟后,身体彻底定型。
‘信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