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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自杀(4 / 6)

马宏民先生,是何迟生叫你来的?”

马三一边朝沙发走去,一边扣动扳机,“噗噗噗噗噗”五发子弹射完,人已经到了沙发上方,却发现沙发上除了两个靠枕,什么都没有。

唐宁的声音却又在开放式橱柜的吧台下方响起:“根据大同八年联合理事会第三十六号令,禁止任何居民在塔层收藏、携带、使用热武器,违者将处以五年开拓地劳役。”

“根据大同七年联合理事会发布的《塔层居民治安管理条例》第二百五十三条,在聚居地塔层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开拓地劳役;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开拓地劳役、永久劳役或者直接转为试验体。”

“马宏民先生,你已经严重触犯了聚居地法令,请立即放下武器,还有自新机会。”

马三在唐宁的絮叨声中,转到柜侧,却发现柜后空空如也。

客厅窗外突然出现唐宁的身影,微笑道:“在找我吗?”

马三大惊转身,“噗噗噗噗噗”,本能地将弹夹内剩下的子弹全部射了出去。

几发子弹射完,马三一个蹲身躲到吧台下方,退出空弹夹,将第二个弹夹填了进去。

这时候马三才想起,第四塔层的住房,哪里又什么窗户的概念,刚刚那个人影,只是仿窗户的超薄大屏幕而已。

“妈的!”马三破口大骂:“装神弄鬼,给老子出来!”

“根据《塔层居民治安管理条例》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开拓地劳役、荒镇劳役,并处罚没或赔偿相应贡献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开拓地劳役,并处罚没或赔偿相应贡献点。”

“马宏民先生,再次警告,你已经严重触犯了聚居地法令,请立即放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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