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自私一点。”
这教导可以说是非常唠嗑了。
格兰杰的速度,是现在的武圣望尘莫及的。
当初还在步行者打球的时候,武圣就知道格兰杰有朝一日会成为一个球星。
格兰杰切入内线,接到篮球后大跨两步起跳上篮。
但刚飞到一半,格兰杰就看见韦恩扑了过来。
“卧槽!”格兰杰当时就觉得一股尿意袭来,韦哥的护框有多吓人他是知道的。
于是,格兰杰在空中变上为传,把球分给了中距离的阿尔德里奇。
不是我阿杰不想得分,奈何韦哥的火锅太烫人。
韦恩尽力用手去够这记传球球,但篮球却擦着指尖飞过。
他们的默契太好了!
闭着眼都知道队友在哪儿。
“糟糕!”韦恩知道,这一球真的只能祈求阿尔德里奇手感不佳了。
阿尔德里奇接到篮球,立马跳投出手。
韦恩的回防还算快,但这点程度的干扰并不会对阿尔德里奇造成影响。
阿德中投空心入网,步行者2比0!
“操啊!”韦恩摇了摇头,他又想起了上一次交手时那种顾此失彼的感觉。
步行者虽然青年才俊不少,但他们从不会意气用事,更不会为了出手权闹矛盾。
格兰杰能力有余,但领导力不足,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心甘情愿地当着老二,绝不逞能。
阿德的性格本来就是不争不抢的那种,所以即使是三人里出手权最少的,他也不在乎。
而领袖罗伊,虽然是攻击手,但又乐于分享球。
霍乐迪本身是控卫角色,也不求出手权。
因此,这支球队是一支分享球做得非常好的队伍。
强如韦恩这样的协防怪,也很难在这种极致的分享球下堵住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