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很普通很粗俗的汉子,一对眼睛倒是格外的有神,里面似藏着一股名为野心的火焰。
孟昭左手大拇指按住一颗佛珠,轻叹一声,
“白杨,我查过,你在我二房底下干了不少年,以前表现的也很出色。
我自问二房处事公允,未曾有过亏待乃至虐待过你,为何要做出这一连串的恶事?”
白杨冷冷一笑,眼中只有孟昭,只觉体内一股热血渐渐沸腾。
能和昔日的主子对话,还不用瞻前顾后,这种体会实在很奇妙,就像是人格升华了一般。
你孟昭再尊贵,家世再显赫,于我眼前,不过是个屁。
“听你这话,就知道你很天真。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要的,你们给不了,自然只能自己拿了。
你也不必假言假语的试探,不论是袭庄,还是盗走地灵珠,皆为我一手操办。
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不过我要提醒你一句,现在我是胡应明公子身边的人。
若是有个三长两短,你孟昭怕是未必能走出这新平县。”
孟昭被白杨的一番话给逗乐了,噗嗤一声笑出声来,惹得旁人纷纷侧目而视,不知道自家主子笑些什么。
“白杨啊白杨,说我天真,你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杀了你,胡应明能耐我何?还能叫我给你陪葬不成?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
哎呀,终归还是拎不清自己的身份。
罢了,我也不和你说这些废话,问你,地灵珠被你当成筹码,送给胡应明了,是不是?”
白杨昂首挺胸,不见畏惧,反而带着丝丝嘲弄,
“不错,你现在杀了我,也无非出一口恶气。
那最大价值所在的地灵珠,绝对找不到,就死了这条心吧。”
孟昭不置可否,重新拨弄起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