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天赋都不差,再加上有特殊精油辅助,放在那些帮派散修中,三年能完成通筋就是好的了,更何况炼骨。”李元则摇了摇头,并不赞同。
穷文富武是常态。
为什么他们拼了命想要在武行评判中表现,刻苦修炼,原因还不是为了那定期的精油供应?评判后据资质分配到不同职位系统,资源天差地别,差距更是会越来越大。
“通筋境或许天资高,依靠药馆分配的资源能勉强够用,但炼骨境,倘若只刻板吃着死月奉,是势必不够的,
毕竟伤筋动骨一百天,动骨还是伤筋后啊。”李元则意味难明,幽幽道。
说罢拍了拍林末的肩膀,“这罐虎骨酒足足有两斤重,光凭效果,甚至比得上十数份壮骨散,至少在表骨期不需要额外资源,价值比你想象的大。”
想了想,四处瞟了一眼,加了一句,“若是有人问你要,别轻易给出去,真惹不起,尽量就找我,一起多谈些条件。”
说罢便挥了挥手,转了个弯,拐进个胡同,消失不见了。
想着李元则的话,林末又看了眼手里的虎骨酒。
壮骨散他听过,是炼骨境常用药剂,类似通筋境的精油。
从方才的话中,似乎炼骨境更难,对资源的消耗更大,因此这罐酒价值也不是一般的惊人,甚至有可能惹得某些人的觊觎?
摇了摇头,小心将酒藏在怀中,因为身材高大,怀里多罐酒也没那么明显。
傍晚时分,走在回家的路上,整个南大街还是很热闹,当然,卖菜的小贩都不见了,这个时间点都卖完回家去了,多出的是卖吃食的,耍热闹的,比如:糖画,冰糖葫芦,烧烤,耍杂技的,钓金鱼的这些,不时有手持钢刀的军士巡逻经过。
直接赶上夜市了。
要是在之前的贫民区,哪能见到这番光景。
离开喧闹,林末往家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