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奇阁

繁体版 简体版
笔奇阁 > 重生之重新活一次 > 第27章 亲手扼杀姑姑的初恋

第27章 亲手扼杀姑姑的初恋(2 / 4)

《大众电影》和《诗刊》。这是姑姑借的,因为这两本杂志,日期都是去年的,封面上还盖有“旦复大学馆藏”的红戳子。

看到这两本杂志,孙大海想起前世发生的事,心里有些不淡定了。

姑姑和曹月都是53年出生的,今年28岁了,俩人还都没有谈过恋爱。一来是为了响应国家晚婚晚育的号召,二来是在1977年,她俩通过高考上了大学。那几届的大学生,大部分是都被十年特殊时期耽误的那一代人。他们进入大学以后,分外珍惜学习机会,想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因此,他们在学校发愤图强,像海绵一样如饥似渴地吸收知识。在这样的校园氛围下,几乎没有人会像以后的大学生那样,把谈恋爱当成大学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为她们是1977年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入学时间是1978年3月,所以俩人毕业时间是一年后,也就是1982年3月。她们的工作将由国家统一分配。因为她们这届毕业生,是在中断了十多年后,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大学毕业生,如同肉骨头,被扔进了饥饿的流浪狗群中,其抢手的程度,足以羡慕死99年扩招以后,那些毕业即失业的大学生们。

弱水三千,只能取一瓢。

面对众多供选择的工作单位,姑姑犹豫再三,和家人也商量了好多次。这是发生在前世的事,当时8岁的原装普通小孩?孙大海,没有参与的权利。也许是受到嫂子李翠凤工作的影响,姑姑最终选择了复刊3年的《沪文学》杂志社,担任财务科副科长。

人在异乡,刚步入社会,并且感情经历一片空白的姑姑,在工作的第二年,开始了一段极其失败的初恋。

她初恋的对象,是一个所谓的“诗人”,其实就是一个沪市的文学混混。杂志社曾发表过那人的一篇读后感节选。从此他就以诗人、作家自居,经常拿一些莫名其妙、不着四六的文字,号称朦胧诗,到杂志社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