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倒是可以接受,毕竟人气带来的收益是远远高于卖单曲的利润。
不过萧亚伦的商用收益,经纪人则力争必须他自己独享,比如他用这首歌去商演,或者参加音乐节目之类的,拿到的报酬不会和叶未央分享。
柳云晴考虑一下后,还是答应了下来,毕竟娱乐圈之前就没有分商用收益的前例,这样做确实不好,叶未央之前说要八成版权费,其实也没有要他商演报酬的意思。
除此之外,还有授权费用,柳云晴也为叶未央争取到了六成。
也就是如果有其他的歌手艺人,或者什么综艺节目之类的,要用到这首歌,向版权方给的商用版权费,叶未央也能分到六成。
因为这首歌本来就是他创作的,萧亚伦只是录制成成品。
再考虑到授权商用并不需要萧亚伦去唱,只是用一下这首歌的音乐,或者让其他人翻唱而已,版权费叶未央拿多一点,也不是不能接受。
“所以最终谈下来的就是这些条件,你能不能接受?”柳云晴将一份粗拟出来的合同放在了桌子上,向叶未央询问道。
“也行吧,大体上还是符合我的心理预期,既然萧亚伦愿意让步这么多,都要向我邀歌,那就同意他吧。”叶未央耸了耸肩,答应了这个条件。
这应该是整个华语乐坛,报酬最丰富的一次邀歌了,他还能有啥不满意的呢。
而且作为一位立了创作型歌手人设的艺人,其实很难避免邀歌这个问题的。
打个比方,叶未央前世歌坛中那些标榜自己是创作歌手的,不管是较早一批的周杰伦、林俊杰、王力宏、陶喆等人,或者是后来的许嵩、汪苏泷、薛之谦以及李荣浩之流。
他们的艺人生涯中都没少卖歌。
有的是卖给电视剧做主题曲,有的是歌手朋友向他们邀歌,或者是给同公司的师弟师妹写歌。
这是只要在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