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除了凶手以外,还有谁拿得到她的肾脏?”
“不,一八八八年的伦敦几乎是额贫民就是酒精中毒者,而且其中还有很多人患了布赖特氏病。而且营养都很差。所以穷人路死街头的情形,在那时可以说是家常便饭。从酒精中毒或者有病的路死尸体取走脏器那种事,容易到现在的我们无法想像。”狄克曼说。
“没错。那个肾脏确实没有做过确认的工作,不能肯定就是艾道斯本人的。因为那时尸体已经埋葬了。”
别的刑警在一旁附和地说。大家好像都很了解百年前的开膛手杰克事件。
“那么,那个肾脏是别人的啰?”休特罗哲克反问道。
“确实很有那种可能性。不过,我觉得‘开膛手杰克的来信’之事,比肾脏的事更让人觉得可疑。总觉得那些信太做作了。”
“狄克曼,你的想法和苏格兰场的高层一样。不管是哪里的警察,想法总是大同小异。”
“因为我们都想了解犯罪者的心理,尤其是杀人凶手的心情。会莫名其妙地杀人,而且还用那种超乎常理的残酷手段致人于死的凶手,应该不会寄出那种类似自白的信。”
“一般来说确实是这样,所以那个事件才会成为史上前所未有的案件。不是吗?”
“当然不是。看看历史上的许多先例吧!例如暴君尼禄、吸血鬼德古拉伯爵……总之,我认为所有杰克的来信都是恶作剧。为了增添恶作剧的刺激性,所以选择像血一样的红色墨水来写信、寄肾脏的一部分、预告下一次行凶……等等。只要有心恶作剧,谁都做得出那些事情。”“
可是,媒体报导过凯莎琳·艾道斯的肾脏被切割、取走的事情吗?”休特罗哲克不愿罢休地说。“我的资料里没有提到这一点。”
“媒体应该有报导过这件事。这个星期我们报纸或杂志等媒体报导非常热闹,这点你应该知道吧?只要能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