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
“即使上了年纪也一样要学习呀。只要看看福尔摩斯先生,特别有这种感慨。他目前的学习项目是研究61。”
我们把送来的餐点吃得一点不剩。饭后他突然提及住在贝克街的老师克雷格,今天他拿出自己写的文章要求老师修改,哪想到老师竟提出除收取每月学费外,还得另收修改文章的酬谢金,使他颇感惊讶。
此后我们的话题又转到事件上面,谈起那具木乃伊来。从常识来说,在英国这种地方,尸体是不可能木乃伊化的。这是作为医生的我的看法。但在事实上,嫌犯一个晚上就做成了这种事。夏目举出了将一个人的尸体在一个晚上变成木乃伊的方法。
“如果是吸血鬼干的,怎么样?”夏目说道。
“你说什么?”
“吸血鬼。具有吸人血癖好的有名的怪物。在你的书中不是写过这种怪物吗?”1
“你读过那本书吗?”
“不止那一本,有关你朋友的痛快冒险纪录我逐本拜读了。”
“但是,不论是我还是福尔摩斯,都不相信吸血鬼的存在呀。”
“我也一样。所以,我所指的是具有吸人血癖好的某种动物,或者更低等的生物。会不会有人把这种东西带到金斯莱房中,将他尸体内的血吸得一点不剩?”
我觉得夏目所说不无道理,这让我想起梅雅莉说过在金斯莱房中有几条蜥蜴。虽然就我所知,蜥蜴这种动物是不吸血的,但站在医生立场,对于利用某种生物吸人血的设想容易引起我的认同。
“或者利用某种医学器具把尸体中的血液抽干,然后在尸体旁边生火产生高温予以干燥,这么一来,尸体一个晚上就变成木乃伊了。”
“这种方法绝对行不通。因为人体中的水分不限于血液。即使把尸体中的血液都抽出来了,也不能马上使之成为木乃伊状态。”
“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