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觉的升起万般豪情。
李白的诗就是这般的有魅力,他的诗像是天雷勾动地火一般,轰轰烈烈一派野火烧不尽,他写的舒畅,你听的也爽。
“好句!”
有人情不自禁的吼道。
其他人并不觉得突兀,因为这一句的确写的极好。
徐乐并没有被周围的人影响,他拿起一碗酒一饮而尽,在喝酒的时候,他手下的笔也没有停着,笔走龙蛇,笔下的字,力透纸背。
众人被他的豪迈给折服,诗雄人更雄。
唐闺臣再次吟诵道:“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徐乐的字写的很快,刹那间,下一句已经写成。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念完这四句之后,唐闺臣只觉得酣畅淋漓,神采奕奕,读一首好诗,就像是饮一壶美酒。
“这首诗写的太好了!”
“读的我酣畅淋漓。”
“我这一生能够见证这一首诗的诞生,不枉此生。”
“徐乐老贼真是才情天纵,他写诗毫不费力,就像是吃饭喝水一般简单。”
在场之人被徐乐的才情给惊住了,这世界上真有诗仙?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唐闺臣继续吟诵道。
他念的时候抑扬顿挫,只觉得全身舒畅无比。
四句念完,他的神情依旧亢奋异常。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唐闺臣读到这里的时候,心中暗赞:“古来酒徒历历,而徐乐偏举陈王,说明他内心非常高傲。”
唐闺臣看的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