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辛斯为了证明自己是纯爷们,又不让韦夏犯难,选择的位置是——三分线上!真是个天才,他站在三分线上,这样既没有表明自己不是纯爷们,又给韦夏创造了理论上的最大空间,尽管公牛的内线对于他站在三分线上的做法是采取放一米的态度,但也足够了。
公牛让博甘斯来对位韦夏。
看起来是拿下等马对上等马,其实自有道理在内。
罗斯有着超人类的身体素质,但他终归只是一名控卫,对上韦夏,会被错位生吃。
邓的速度跟不上韦夏。
那么,只能是博甘斯了。
博甘斯出自03一代,算是名老将,能打三个位置,防守能力出众,由于进攻平平,所以没多少人认识他。
“我该如何处置你呢?”韦夏得到球后,问了博甘斯一句。
博甘斯求饶式的说:“放我一马吧?”
“那我用左手?”
话音一落,韦夏强侧进攻,速度快得让博甘斯只有疑问:说好的用左手呢?
他的疑问很快便得到解答。
韦夏说用左手进攻,可没说全程用左手。
他从伯德那里继承过来的,显然不含有对方的左手技艺。
韦夏的左手,是靠自己一点点练的,虽然做不到和右手一样的威力,却也不可小觑。
博甘斯的防守强悍,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体重,能给对手带来强大的压迫力。但韦夏本身也是一名重型分卫,多亏了哈夫利切克和天行者的天赋加持,才能保持住运动能力和爆发力。
博甘斯却没有这样的天分。
他跟不上韦夏的右手突破,刚要失位,突然,韦夏急停,靠着他的强壮躯体转身,左手托着球直直地抛出。
“砰唰!”
“骚瑞,”韦夏挥着左手说,“它太得寸进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