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伙躲在树后,露出半个身子,他自己感觉躲的很好,可在安逸看来就是活靶子。
瞄准射击一气呵成。
“砰~!”
树后面那个家伙惨叫一声倒在地上。
对面总共六个人。
一照面被安逸用左轮枪打死一个,现在又用步枪打死两个,如今只剩下三个人。
m1941约翰逊步枪其实并不算太好的步枪,精度比98k差了很多,甚至不如春田式和加兰德,唯一的好处就是半自动,弹夹容量大,一次装填10发。
安逸之所以选他,唯一的原因就是熟悉,有手感,用这把枪,他可以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战斗力。
“太棒了老大!”
肖恩看安逸又打死一个,忍不住叫了一声。
莱德看向安逸更是满眼崇拜。
如果不是老大提前发现危机,他恐怕早就被人打成了筛子,对手全是重武器,老大竟然射杀了三个,把他们压制的不敢抬头。
对面几个家伙,确实被安逸吓住了。
原本他们占有绝对优势,可现在却落入下风。
“混蛋~!”
一个家伙吼叫着出来,端着机枪对着安逸他们这边疯狂扫射。
“砰~!”
随着一声清脆枪响,这家伙扑倒在地上。
安逸淡淡看了一眼地上尸体。
“傻b!”
这种发狂扫射行为,在黑帮冲突中,或许可以说是勇猛,可如果在战场上,那完全就是别人的活靶子。
活不过三秒钟。
又一个家伙探出半个头。
砰~!
他的礼帽瞬间破了一个洞。
鲜血汩汩流出来。
最后一个枪手完全吓破了胆,跳起来就往回跑,试图逃离,可他刚跑出去几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