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很高,让她的压力非常大。
梁袭也没有拖泥带水, 拿了电脑坐到贝蒂身边,打开小白给他的逃逸案资料,道:“少了东西。”
贝蒂接过电脑,疑问:“少了什么?”这些资料她看了很多遍。
梁袭道:“少了一份路线调查,肇事者开车从a点到b点撞人,将车开到c点自己的家。只有b和c的信息,没有a点的调查报告。他几点开车,开了多久,吃了什么,喝了什么,都没有。”
贝蒂道:“肇事司机是一名散工,水管工。”
梁袭点头:“因为此我走访了受害者和肇事者的社区,收集到了一个信息:肇事司机当天下午三点在c点帮助距离家一百米的邻居维修了漏水的水管,和主人一起吃了下午茶,下午六点三十分离开。根据调查报告显示,肇事司机在a点工作结束后开车回家,经过b点撞人。当天下午的工作地点存在一定矛盾。”
梁袭道:“我询问这户人家,女主人告诉我,她当时向上门了解情况的女探员说明肇事司机六点三十分从她家离开。我再翻找,却没有发现资料中有这条记录。”
贝蒂拿出地图,b点到c点二十五分钟车程,a点没有具体记录,只说了一个区。a点到b点为十五分钟车程。由此进行推算,六点半肇事司机从c点离开,前往a点,花费40分钟。从a点到达b点15分钟,用时将近一个小时。
按照证人和肇事者的说法,肇事司机六点三十分离开邻居家之后,开车前往a点,再开车前往b点的情况下,肇事司机将在七点二十五分经过肇事路口。理论上来说证词并不冲突,但从实际上考虑却不是这样。
由于当时没有对车辆进行路线调查,现在不可能拿到一年多前的道路监控录像。勉强解释也是可以的,六点三十分司机离开邻居家,接到电话,或者想起来和人约好修理水管,于是开车前往a点。因为工作简单,或者是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