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付出那么多,难道女主就这么白眼狼?
而喜欢男二的书友则表示,男主为女主付出那么多是不假,但是那也不能说明女主爱男主,那只是感激而已。
贫贱夫妻百日恩!男主只是一个富家小子,什么都不会,怎么可能给女主幸福?
肯定要选男二啊!
就是!
支持男二转正!
不得不说,看小说的女书友们也是很会代入的,把自己代入女主,选男主就是过苦日子,选男二就是当少奶奶。
主要是她们都都喜欢男二那种奢华的宠溺。
这个时候就很考验周煜文的文笔了。
完结的两章,周煜文很会调动情绪。
首先要让女主恍然大悟。
对,没错,女主喜欢的其实一直都是男二!
女主终于弄明白了。
她对男主的感情是感激之情。
只有对男二才是真爱。
于是她决定去和男二表明心迹。
而男二听了以后,直接愣住了。
“你不能喜欢我。”男二坐在自己五百平的豪华办公室里,穿着奢侈的西装,面无表情的说。
“为什么?”傻白甜女主问。
“因为我是你同母异父的哥哥。”
哗的一下,女主直接懵了?
啥,啥玩意?
原来女主的母亲在和父亲结婚之前,曾经是个贫民窟的女人,因为虚荣,和女主的父亲走到了一起。
这给年幼的男二很大的心理阴影,男二暗自发誓,一定要报仇!
于是暗中发愤图强,十几岁漂洋过海,二十岁纵横华尔街,三十岁富甲一方。
在看到女主的第一眼,男主就知道她是自己的妹妹。
“女人!你成功的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这是男二第一眼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