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出去看看夜景,或者去海滩冲浪。
眨眼半个月过去,十二月三号,晌午。
“大坏蛋,你还记得弗兰特吗?”
酒店房间中,萌小团手中拿着两张门票对着躺在床上的叶轩说道。
弗兰特?
“当然记得,《秋天的爱情》上映的时候弗兰特来参加电影发布会。对了,他还送了我一把黑金吉他,就摆在书房的那把吉他就是弗兰特送的。”叶轩立刻从脑海中提取出了弗兰特的资料。
弗兰特,pox乐队主唱。
pox乐队在美国很有名气,被称之为血狐狸乐队。
他们在美国名气大到什么地步?
曾经有一次pox乐队演唱会时,光是场馆的数十万人就坐满了,外面买不到票的人站在场馆外看着大屏幕。
里里外外加起来差不多有二十多万人,还险些发生了踩踏事件,当地更是派遣了军队维护秩序!
幸运的是踩踏事件没有发生,可全世界都知道了这个新闻!
至于叶轩和弗兰特认识也是颇为搞笑。
艾伯特是弗兰特的粉丝也是好友,那天艾伯特和叶轩喝的酩酊大醉,两人前往了pox演唱会。
在pox演唱的过程中,主唱弗兰特一眼就认出了叶轩,并邀请叶轩上台。
叶轩喝的晕晕乎乎二话不说跳上了舞台,抢走了弗兰特的吉他和话筒唱出了《the fox》(狐狸叫)。
自此,《the fox》在美国大火,叶轩也是第一次出现在美国网友的面前。
有意思的是,弗兰特的乐队外号就叫做血狐狸,pox和狐狸英文fox就差了一个字母,故有外号血狐狸。
当《the fox》火了之后,弗兰特当机立断花了五百万向叶轩购买了这首歌的版权,叶轩也是做了个顺水人情就买了,毕竟当初叶轩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