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抓你那地方。”
“不要脸!”韩明秀翻了个白眼儿,进厨房去端饭菜了。
两口子疯闹半天了,再得瑟一会儿饭菜就凉了,还得重新热,还是赶紧趁热吃了吧。
霍建峰见他媳妇去端饭菜,也赶紧亦步亦趋地进去帮忙。
两人齐心协力把饭菜端上了桌,坐在炕桌上吃起来。
晚饭是大碴粥,菜是芥菜疙瘩炒瘦肉。虽然跟韩明秀早上的伙食没法比,但是有肉可吃,主食还能吃饱,在这个年代就算是挺好的了。
霍建峰一个月赚二十八块钱,现在不用给大娘那五块了,每月只给大舅妈邮五块钱就行。也就是说他们现在每月有二十三块钱可供花销,韩明秀就把这二十三块钱都用在了伙食上。
家里每周至少买一次肉,大米白面也从不间断,像大碴子、高粱米这类的粗粮只是隔三差五地吃。而且还是为了营养均衡才吃的,绝不是像别人家那样是为了省钱才吃粗粮。
吃饭的时候,韩明秀跟他说:“我那本《英雄赞歌》写完了,等下回马立军的车上城时我跟着去一趟,把书寄到出版社去。”
霍建峰秃噜了一口大碴子,说:“等周末的时候我骑车子替你去邮吧,你出去了我不放心。”
韩明秀说:“我又不往车站商场走,也不干啥危险的事儿,有啥不放心的?再说,我还要买些东西呢,还是我去吧。”
霍建峰说:“那就再等等,等到车啥时候赶到周日进城的时候,咱们再去,你一个人去我实在不放心。”
韩明秀并不是固执的人,也知道她男人这么坚持是为了她好,所以,为了让她男人安心,她决定听从他的安排,等到购物车赶到周日进城时再一起去好了……
吃完饭,两人一起去小树林里散步。
霍建峰家就住在家属区最东侧,他们家往东是一片小树林,小树林再往东,就是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