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她收了进去。
这时,一头黑色的豹子冲过来,原来这群梅花鹿是被这头豹子追逐,才逃回到这边的。
此时,豹子已经发现了韩明秀,立刻纵身向她扑来。
韩明秀已经被老虎练出胆儿了,这会子连老虎都不怕呢,更不会怕豹子,等豹子扑上来的时候,她轻飘飘的一个收字,就把豹子给制服了。
哈哈,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她追了好几天都追不到的梅花鹿,竟然这么轻而易举的就被她弄到手了,简直太幸运的有木有啊!
通过今天这件事,韩明秀忽然发现,其实很多事儿可以换一个方法来解决的,比如她心心念念的梅花鹿,要是l靠她两条腿儿追的话,累死她也追不上,但是让豹子追就是轻而易举的事了。
以后,要是在看见猎物,她可以把豹子或者老虎放出去,在趁着它们撕咬的时候过去把它们收了。
嘿嘿,简直完美!
带着这样的想法,她一路往回走一路盼着遇到群野驴野牛的,那她可就赚大发了!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遇到这群梅花鹿之后,她就在没遇到过大型食草动物,倒是遇到过几只绿头鸭,不过笨笨的东西根本用不着老虎豹子,她一个人就能撵上它们,不费一点儿力气的把它们收进空间里。
往回走的第三天,她还看见了一只海东青,看到时那家伙正抓着一只小野鸡从草丛中腾空而起,都飞起来了,放出老虎豹子也没用,只好眼睁睁的看着它飞走了。
走了五天,她终于回到了哈拉山,回到了她自己的地盘儿上。
踏上这片土地,韩明秀忽然觉得自己有一种衣锦还乡的赶脚,虽然谁都不知道她衣锦还乡了,但是她自己知道。
进山前还是赤贫分子的她,现在可以被称之为万元户啦!哈哈哈哈哈……
傍晚,她回到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