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这部电影是我们和别的公司合拍的;第二,这部电影的拍摄权,我们是从日本那边买来的;第三,你也说了,那本小说是中国大6一个作者写的,但却是在台湾出版的,就算我们告他们侵权,你告哪个?在我们德国告?中国大6?还是台湾?是告作者?还是告出版社?或者是两个一起告?如果两个一起告的话,是不是要在大6和台湾同时打官司?好吧!即使这些麻烦你都能克服,打赢了呢?你准备索赔多少?如果日本那边说版权是他们的,咱们怎么办?况且,一个小作者能有多少钱赔给我们?我听说大6那边一般的作者都很穷的,还有那个台湾的小出版社……”
“好了经理!我明白了,那封邮件我这就去删掉!”
没等这位平时严肃的经理把话说完,已经听得头大的工作人员举手投降了,说完,就匆匆地离开经理的办公室。
太可怕了!
一场还不知道能不能打赢的官司,居然牵扯那么多,到最后就算赢了,还不知道够不够付律师费的。
几天后,c出版社,中午,还是食堂,还是那个位置。
张主编皱着灰白色的浓眉,问那个邮件的男编辑。
“怎么样?那边还没有回复吗?”
男编辑也是眉头紧锁,闻言,无语地摇摇头。他特意选了《生化危机1》这部电影的电影公司,不仅因为这部电影是《无限杀戮》中第一个出现的场景,更主要是因为他印象中,德国佬都是很严谨死板的,在他想象中,知道自家的电影被人侵权后,德国佬一定会起诉索赔的。
没想到,邮件过去一个多星期了,对方还没有回复哪怕一个字。
而这个时候,《无限杀戮》已经杀进当月台湾小说畅销榜第八,情况已经无比危险,社长随时可能会知道这件事。
ps:感谢hhsshh、〃鹏ぁ、刀客丶、大连书虫、中国古镇、喜欢就投你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