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今天这件事我个人目前持反对意见,在现有的资料之下。我觉得对我们没什么好处。如果仅仅是为了这点外汇,我觉得我们没必要冒这么大的风险。
大家试想一下,这家公司可是私人公司,很多决策由不得我们说了算。在将来的某一天,一旦这家公司的决策与我们相左,到时候要听谁的呢?
还记不记得在去年五月份,我们向南太平洋发射了运载火箭。这枚运载火箭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做东风五型。
当时引起了不小的风波,可这毕竟符合我们的利益。我们不可能永远不做这样的实验,这种洲际运载火箭,势必要在公海上检验成果。毕竟我们的国土面积,相对于洲际运载火箭来说还是有些小。
万一将来有一天,这个叫林平的突然间心血来潮,也要表面上搞什么运载火箭,其实背地里...
到时候我们是阻止还是允许呢?
一旦我们阻止的话,我们要采取什么手段呢?直接查封这家公司吗?还是找这小子约谈?
如果我们的话,这小子就当作耳旁风,死活听不进去。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一但我们撕破脸,使用雷霆手段。那么到时候肯定影响非常不好,甚至会影响到其他的私人企业。没准大家会非常的担忧,觉得私人经济将不被允许。
我的意见是,我们得到的好处与风险不匹配。我个人反对让私人企业进入这个领域。”
一番详细的发言,引得全场绝大多数人默默点头。
只不过这番发言之后,有人马上笑着说道:“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可是在源头之上,我们便会限定它的发展。虽然运载火箭跟洲际导弹从技术上来讲没什么区别。可是,我们完全可以在合作的协议中明确指出这一点。
而且要规定,这家私人企业的任何项目。都必须接受我们的审查,不可能做到他想造什么便造什么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