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花钱搞运营,写的再好也是摆烂,没见过不打广告就能爆款的产品。
他真的是一片好意,我很感激。这样的书友还有很多,都很爱我,对我是恨其不争。
可是,或许是职业性格的影响,我对真实数据(证据)有严苛的审美要求。
可能是心理洁癖。
我如果氪金搞“运营”,就认为自己在弄虚作假,伪造证据,过度包装,虚假宣传,违法经营……如此等等。
这种认定,会极大损害我创作的成就感、荣誉感、诗意感,让我感觉自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做生意赚钱。
网络小说写的再俗白,再缺乏深度,再不入那些传统作家的法眼,可那也是文学!
谁敢说,网络小说特么的不是文学?不是艺术?
谁敢说,为亿万年轻人喜爱的、充满思维爆炸的、充满灵感源泉的、想象力天马行空的、已经影响海外的…网络小说,竟然不是文学?
即便是毒草,那也是自然所钟的草,不是塑料花!
既然还是文学艺术的范畴,那么创作者就得有觉悟,你是在创作,不是在做生意。
小说的商业价值,是市场体现的,不是作者个人花钱刷数据体现的。
你不能说网络小说有很强的商业价值,就否定文学价值,然后让作者变成商人。
当大家都刷数据,都靠氪金,都雇枪手,甚至都搞ai机器人写作……当资本和商业逻辑彻底主导文学,那么还有谁会看网文?
网文的价值发现怎么体现?谁会看ai系统大批量、流水线生产的所谓小说?
创作者连人类都不是的“小说”、“画作”、“雕刻”、“书法”…特么的谁会去欣赏?
人文属性是人类发展第一属性,也是终极不变的核心目标。一切的科技,都是为了人文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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