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冲突,但从那以后,她心里就留下阴影,但凡和林依依出门都怕得厉害,精神紧张,进退失据。
想起旧事,不知不觉,戚芳龄就走出热闹地段,一回神,竟晃到下人们的屋舍外头,在往前走就是大厨房。
那地方又是柴火又是煤灰,脏得很,家里的主子们从不过来,戚芳龄一蹙眉,正要转身走人,耳边就听到壮壮的声音。
“姑姑,兔兔这么可爱!”
姑姑?林依依到这等地方来了?
戚芳龄心下惊讶,不自觉走过去,绕过竹林就见一个年轻女孩舒展开修长的腿,正坐在溪水边的石头上,嘴里还叼着根稻草,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地上两只笨兔子。
五六只兔子灰突突,毛色杂乱,到是挺肥硕。
戚芳龄心下好笑,壮壮这小崽子真没眼光,有什么可爱的!
那年轻女孩儿却是会拍马屁,居然还应了声:“是啊,兔兔这么可爱……所以我们吃了它吧?”
戚芳龄:“嗯……嗯?”
“是红烧呢,烤呢,还是焖,炸?麻辣兔头很不错,吃起来有嚼劲,决定了,麻辣兔头,红烧兔肉,再加上一份鲜锅兔!”
戚芳龄脸上很是一言难尽,本来想走的,可也不知为何,居然莫名其妙站在这里看那小姑娘抄起菜刀,嗖嗖嗖,三下五除二就把兔子给一网打尽,拎着去大厨房那边开始拾掇。
不多时,浓郁的香气就往鼻子里钻。
尤其是一道麻辣兔头,辛辣的滋味一入鼻,戚芳龄就开始口水横流,眼睛盯着石桌上冒着油光的兔肉,一双脚蠢蠢欲动。
她平日最爱鲜辣,可为着面子,她也得学其他小姐那般,每日吃得清清淡淡。
就像林依依,她就喜欢吃什么鲜花宴。
那种东西看着好看,可真吃到嘴里能有什么滋味?不是甜的齁死人,就是涩的厉害。偏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