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数十公里的范围内活动,不知为何会被诺尔默当成正式坐骑,就这么公然骑着上路,来到离开边境线足有四百多公里的地方。
若是被素来看重门面的毗迩尼帝国世家贵族,或是比兹尼斯王国等属国的豪族青年见到了,避免不了会盛气凌人的嗤笑少年是乡巴佬、穷光蛋,连一头体面的坐骑都购置不起,就敢出门丢人现眼,真真是斯文扫地。
“哎呦!还不服气是不是?让你装!要不是你故意捣蛋,一会儿高声嘶吼,一会儿拼命向外散发气息,怎么会一连走了上千里地,别说什么休极熊、法斯特豹,就连戈壁上头最常见的比格狼都见不到一只。”
晨曦用娇嫩的小手在大黑头上敲了一记,咬牙切齿,螓首一摆,满头亮丽的黑色短发随之飘摇晃动,又给少女增添了几分灵动。
“好啦好啦,晨曦小姑奶奶别再欺负大黑了,行不?要是它罢工不走啊,哥哥就只能步行,靠自己的双腿走出山谷了。按照哥哥的脚力啊,恐怕要走到半夜才行哦。”诺尔默笑着摇摇头,边说边轻轻拍了拍大黑的脑门,安抚坐骑。
他和少女青梅竹马,打小就一起长大,连骑着的这头魁牛,也是刚出生不久就抱养在家里,悉心照料,两个小人儿外加一头小牛,一起追逐嬉戏、厮混着长大,彼此之间脾气极为熟悉。
虽说魁牛比较温驯,家养的更是深通人性,和主人的关系通常极好。然而所谓的温驯也是相对的,一旦魁牛发起脾气犯起犟来,还真的说不走就不走,牵着不走打着倒退。当然了,具体到个性十足的大黑身上,绝对不会因为这么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就罢工,找准机会踹你两脚倒是更加可能。
“哼。看在哥哥的份上,本大小姐就不和你这头牛一般见识。不然啊,哼哼!”晨曦冲着魁牛摇了摇小拳头,鼻子翘的老高,一脸得意神色,好像要不是诺尔默替大黑求情,她就能将魁牛怎么似得。
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