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泗玥国际创始人,也就是林若雪的爷爷留下的规矩,只有股权超过百分之三十的人在公司才有决策权,而目前唯一一个超过三十的就只有林若雪。
其余七八位大股东加起来也才三十多,剩下的则是散股,被广大股民所持有,因此在公司里,林若雪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其余股东则只有分红权。
然而对于这样的情况,有人已经不知足了,比如陈华强,比如江涛良等人,所以他们商讨之后,决定将多位大股东的股权集中到一起,以此来对抗林若雪。
可是那么多的股权,价值近三十亿,不是谁都能够集中的起来的,而恰巧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出现了。
那个人就是丁艳萍。
丁艳萍刚刚将苏格美以超出市场近乎一半的价格卖给了刘氏集团,再加上之前泗玥国际想要的那块地,算起来丁艳萍的手里至少也有二十亿的资金。
所以当丁艳萍找上江涛良,找上陈华强他们这些股东的时候,他们心动了。
他们跟丁艳萍签下了合约,将股权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转移给了丁艳萍,而丁艳萍则许诺得到泗玥国际实权后还会继续给他们不小的分红。
不仅能够一次性将股权转化成一大笔钱,以后还能够继续每年拿钱,听起来似乎比之前要有利很多,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他们可以借此动摇林若雪在泗玥国际的绝对话语权。
像江涛良陈华强等人,早就已经看不惯林若雪的作为了,尽管他们每年都能够拿到足够多的钱,但是林若雪独断专行,高高在上的样子,让他们很不爽,让他们觉得自己没有被重视。
所以,为了能够看到林若雪失去权力,他们不惜把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外人。
当然了,对于陈华强来讲,他还有别的想法,一旦林若雪失去了泗玥国际的绝对控制权,那么以后他帮着刘江城侵吞泗玥国际的机会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