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加快了脚步,而鲜血又进一步流淌而出。
而男子紧随其后,不慌不忙。
果然,跑了近半刻钟,麋鹿已经是精疲力竭,无力地躺在丛林中,喘息粗气,原本滑润的皮毛,此时却满是伤痕,不是荆棘就是锋利的枝丫划伤。
“今天可真是大有收获!”瞧着那屁股上的骨箭,男子嘿嘿地笑了起来,拿起满是缺口的柴刀,正待上前分割结果其性命,突然,他背生冷汗。
他果断地上前一步,拿起柴刀就是一砍,不顾麋鹿的哀嚎,拿起鲜血淋漓的后腿,不顾一切地向远处跑出,数丈外,直接爬上一颗巨树。
“吼——”只见,一只凶猛地斑纹老虎,正出现在他刚才的位置,此时正抬着头,冷冷地盯着树杈上的他,咧开大嘴,吼叫着,令人背生冷汗。
吱——
男人也毫不害怕,从腰中掏出一个竹筒,又从背上的箭囊中,取出一只骨箭,尖锐的箭头沾了粘竹筒内的粉末,眉头皱起,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头老虎。
“呸!又想捡便宜!”瞧着那头长虫一副虎视眈眈,护食的样子,黄勇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离去,带着最后的不甘回家。
如非必要,黄勇是不会用毒杀死动物的,中毒的动物人类不能吃食,这样就会导致周围猎物中毒,数年内猎物将大范围减少。
“该死的,下次,老子一定要吃了你!”黄勇眼眸中,满是愤怒之色,他打定主意了,一定要吃了这条长虫。
至于眼前的后腿,将就点吃,今天还是够的,至于明天的饭食,明天再说吧!
“回来了,那勇哥!”
“那勇,今天收获如何?”
“哦,这条鹿腿可真大啊!”
刚回村,一路上,纹身断发的村民们,热情地跟他打着招呼,谁都想与村中的第一勇士套近乎,不说别的,光是天天吃肉,就令人羡慕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