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不速之客,白玫坐到电脑前,即使没有可写的东西,她每天也要写日志,好在写文章时笔头上没有生疏感。
看透一个人,就像费了半天劲才剥开一颗坚果,却发现里面的肉已经霉变,这是非常可怕的。不仅是对曾经美好幻象的完全颠覆,还是对人性里那些弱点的又一次印证。人,一旦变得不再畏惧,是对这个世界的彻底绝望,抑或丧失了和绝望斗争下去的希望。
哀极衰,衰极败。
而我,还有所畏惧,就像方才来找白玫的叫路一鸣的男人。他的畏惧,似乎是怕被陌生人窥见到自己的内心;而我,却比他有更为复杂的一言难尽的那些……
电话响了。
白玫有些不耐烦。写东西时不喜欢被打扰,是每个长于写作的人的通病。见显示的是肖朗的号码,她恶狠狠地想,你这家伙,没打招呼竟把我的住址告诉别人,得好生拿你试问!刚按下了接听键,肖朗沙哑却不失磁性的男中音兴冲冲地招呼:“哥们儿,出来喝酒吧!”
自几年前相识的那刻起,肖朗不容分说地喊白玫“哥们儿”。一个女人家被一个大男人“哥们儿,哥们儿”地叫,跟他接触时,她感觉自己的性别意识也有些淡化了。她是性别意识比较强的人,从不认为做女人有什么不好,也清楚哪些事自己做得来,哪些事永远与自己无缘。而对横在女人头上的种种不公,她总会暗暗地不服气——我们已经让了那么多步,干吗你们还要步步紧逼?为了把持住自己所拥有的那点尊严和权力,我绝不能做隐忍的奴隶!想归想,只要不触犯她做人的底线,也都会委曲求全。
白玫总觉得肖朗跟一个叫林书豪的人长得很像,唯有身高比林书豪要蹿得猛一些。肖朗听她说后大笑起来说,你哪天把他叫过来,比一比谁更像谁。林书豪是她上高中时认识的一个人,后来没有了联系。
“路一鸣来找我了!我可不是他要找的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