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美国家庭中都配有枪支,其中不凡用枪的老手。
而且美国也在一战和二战时期显示了全民持枪的优越性。例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一名叫做约克的士兵随美国第82师前往欧洲战场。在一次战斗中,约克所在的步兵排几乎全军覆没,只剩下约克和7名伤兵,而对面却有157名德军士兵。约克在接下来的战斗部打死了25名敌军,俘虏132人,救活7名战友。不久之后被提拔为中士,得到了美国国会的荣誉勋章。
约克中士的非凡表现不是开挂,而是在入伍之前,他就是个相当优秀的猎手,枪法极为精准。在训练中,其百步穿杨的枪法就震惊了上级。战后回忆自己的神勇,约克显得很是轻松写意。“那跟我在老家树林里打火鸡没什么区别。”
二战爆发之后,这位猛汉表示愿意再次奔赴战场,但遭到了拒绝。原因很简单,他当时已经54岁了,并且身患糖尿病、肺炎、关节炎等多种疾病,根本不适合上阵杀敌。
这一大批能够使用枪械的美国民众的存在,使得任何军队一旦踏上美国本土,都有可能会遭遇极为频繁的抵抗。
“遇到反抗格杀勿论。”雅尼克随口道。“占领一座城市后收缴全部的枪械,敢私藏或者拒不配合的,同样格杀勿论。”非常时期非常手段,他首先要保证自家士兵的生命安全,至于其他人的小命,那只能排到后面。“看他们是选择要命还是要枪。”说到这里雅尼克忍不住笑出声来。“他们应该对这种手段很熟悉吧,毕竟当年他们对印第安人也是‘要命还是要土地’。不过他们既要枪又要命的也是可以,让他们跟着美国政府跑。想必那帮家伙已经在做‘迁都’的准备了。”
商量完军事上的问题,施佩尔问道。“殿下,莫斯科城该怎么处理?”
“……”莫斯科城却是个不小的问题,雅尼克也想不出什么太好的办法。如果整座城市全部塌陷还好说,可下面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