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律亲自主持了法律,召集国学院的学生,与户部、工部联合一起编修了一本新的法律。
法律的内容是保护工人的何法的权益,已经商业之上各项条条框框。
虽然许安在国内鼓励经商,但是也不能让那些商人没有任何的束缚,彻底的放飞自我。
生产废弛,商品短缺,于是囤积居奇,坐地起价成了赚钱的不二法门。
没有任何调控的市场经济,必定会滋生这样的怪相,这是曾经在汉武帝时期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史记·平准书》中记载有一段话。
“而不轨逐利之民,蓄积馀业以稽市物,物踊腾粜,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
《史记·货殖列传》之中也有描述:“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
背本趋末,国家因此而陷入混乱。
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若是大家都去经商,而不想去种田,那么必然会引起国家的动荡。
所以许安才用法律去保障劳工的权益,同时对大商人施加重税,不允许其苛刻对待劳工。
许安不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他很清楚一开始的就应该做什么。
也清楚若是不去做的话,会引发什么样的混乱的后果。
有些危险就要扼杀于萌芽之中,否则将来若是危险发展壮大,严重甚至可以动摇国本。
现在的大明正在飞速的发展之中,各项的问题也因此层次不穷。
明庭的户部如今大部分其实是依靠矿业和贸易以及商税,田税大部分都是收取的实物,没有兑换成银钱。
从另一方面也减轻了百姓的负担,同时规定了市场价,商人不得低于市场价收购粮食,官府也设了专门的粮行收购粮食。
没有了苛捐杂税,当民众的生活富足了之后。
明庭的人口也因此迎来了极大的增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