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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1 / 23)

“龙凤轩”是间大饭庄,京城数一数二的大饭庄,富豪名流以常能在这里用餐自傲,因为“龙凤轩”最便宜的炒青菜索价就要五两银子,小富商是吃不起的,遑论老百姓,当然,来这里吃饭的王孙贵人不会只点一道炒青菜,给人见着了多没面子,所以一餐下来的费用,足以让小康之家的老百姓吃上二个月而有余,尽管贵得吓人,生意照样兴隆,吃饭时间,座上少有虚席,甚至必需事先订位。

“龙凤轩”的经营是成功的,经营人懂得富豪喜欢炫耀财富的心理,可说十分聪明,这位聪明人已经故世,接替他的人更是青出于蓝,即是北京分社主陈东升。

不置存疑的,它占置了京城最好的商业地点,它的布局格调更是京城之最,并且每二年就重新布置一次,不会令人有看腻的感觉,也难怪富绅名流争相在那里设宴,不仅有美食可享,弦乐好听,店伙计的服务更是周到亲切。

乌哥儿——卫紫衣这位落魄汉,败家子今午也来这里用餐,灰旧的布衫,一脸的楣气倒路尸模样,自然使伙计看了一怔又一怔,却也没说什么,依旧招待的很亲切,只要阁下口袋有银子,就是乞丐,他们照样欢迎,但是决不赊帐。

乌哥儿点的全是最贵的,叫的都是连那些穿绸着缎的王孙也不敢轻易点的酒菜,因为这里是“龙凤轩”。

他一个人要了四道大菜、七道小菜,外带五十年以上的女儿红一坛,伙计们纷纷猜测他可能是微服出巡的太子。

可惜他的嘴巴除了点酒菜和吃酒菜,是不轻易开的,别人的议论听而不闻,他吃得很斯文也很快,不消多久,一桌酒菜已被他吃掉十之七八,伙计们再次瞪眼,想不到这位瘦瘦的“太子”这般会吃,不知吃到哪里去了?

乌哥儿起身伸个懒腰,无精打采的就待走,伙计忙道:“这位爷,您还没付钱哪!”

乌哥儿很干脆的道:“钱,我花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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