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梆、梆、梆”三声梆响,竟已到了三更。
厅上的人都骚动了起来,因为今天已经过去,可是,柳随云还没有来。
忽地——
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门外抛了进来,落在厅上的地毯上,那是一个包袱,包袱散开,竟滚出一个人头来,在座的虽然都是在刀头上过着舔血生活的好汉,但乍见一个血淋淋的人头,也不禁吃了一惊。
人头血肉模糊,但被切割处却很平滑,是被人用一把快刀一刀割下的。
人头抛进来之后,众人的目光很快就看着门外,他们在奇怪,这个人头是谁抛进来的。
从门外走进来一个身着紫袍的年轻人,烛光照耀下,可以看出他很疲倦,想必已经几天没睡觉了,他的衣服也很脏,想必走了许多的路,眉宇间掩不住风尘之色。
众人一见到这个年轻人,若不是碍着身份,几乎就要欢呼起来。
这个年轻人就是柳随云。
温正豪微微一笑,在心中吁了一口气,彷佛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他看着柳随云,心中充满了自豪。
柳随云走到温正豪面前,双膝跪倒,禁不住心中的喜悦,道:“弟子幸不辱使命。”
“劈哩啪啦”,大家都鼓起掌来,这个场面太富戏剧性了,也太有看头了,每一个人都觉得,今天除了白喝一顿酒外,还能看到一出好戏,总算是没白来。
温正豪也很激动,挥了挥手,道:“排香案。”
拜师收徒在古代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天地君亲师”,师长是很尊贵的。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拜师就和认个老子差不多,宾客们不敢放肆,都安静下来。
柳随云从地上站了起来,肃立在一边,宾客们都纷纷让开,但有一个人却没有让开。
这个人身材很矮,又很瘦,穿着一件破烂的衣服,根本就看不出衣服的本来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