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妙。
路上,我们经过一家烧烤店、两家火锅店、三家小餐馆,还有十多个忘了卖什么的路边摊,我基于尊重女性有优先选择权的理念,又基于不让自己在等待选择结果出来之前就饿死的观念,我跟她达成了协议,前十分钟由她选择,若十分钟过后她依然不知道要吃什么,那么就由我来决定,前提是她一定要用掉十分钟。
我们从六点四十分开始,本来我还在打如意算盘,如果她真的用掉了十分钟,那么我就要选择那一家便宜又大碗的鸡肉饭,结果她在六点四十四分的时候告诉我,她突然想念起基隆庙口的营养三明治。
「我去找狗肉给妳吃。」
「不要,我又没说要吃狗肉,我要吃营养三明治。」
「妳知道那有多远吗?」
「我知道,可是我想吃营养三明治。」
「我去帮妳买三明治,但不是营养的。」
「不是营养的我不要。」
跟她讨价还价了一会儿,她坚持要基隆庙口的营养三明治。这消息对我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因为从公馆到基隆,骑车至少要一个半小时,搭火车也得花掉三十分钟以上,所以说,不管是骑车还是坐车,我都有饿死的危险。
但是我没办法跟现实搏斗,更没办法跟一个女孩子搏斗,所以我先到7-11买了一个红豆面包,然后走进捷运站,要到台北车站去搭车到基隆。因为捷运里不能吃东西,所以我必须忍着食物当前却无法嚼咽的痛苦,我把面包放到外套口袋里,希望可以眼不见为净。
幸好老天爷听见我肚子的叫声,祂还不希望我这么年轻就被饿死,祂知道我以后会有所作为,所以祂让我们在到了台北车站之后,马上就有班车开往基隆。
被她的选择这么一折腾,我在基隆庙口吃了两个营养三明治、一碗蟳肉油饭、还有鱿鱼羹。她到了庙口之后倒是安静了起来,我问她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