瞥见五g的信箱里,塞满了写着徐艺君三个字的信及账单,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我搬来四个月却没见过面的隔壁舍友,大名原来是这样的。
我企图把摆错的信放到她的信箱里,但很明显的,信已经塞不进去了。
我把她的信全都拿出来,想塞在她的门缝底下,却发现她的门缝塞着厚厚的布。
「啊……原来钥匙在这,难怪找不到。」
「妳好像有点醉,还是快休息吧,晚安。」我苦笑着说,端着咖啡要回到我的房间。
「你住我隔壁啊?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我叫林子学。」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醉意撑开了她的双眼皮,我发觉她的睫毛很长很长。「那个没什么良心的系啊……」
这是她给法律系的特别定义,我觉得挺好奇。
正当我想问她为什么的时候,她说:「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喔,这是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五次……
※其实我认为,议员、首长与政客才是真正的金饭碗。
当然,前面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这样的问题,即使问我十万次也一样,答案并不会因为提问的对象而有所改变。
「我妈说的。」
「你妈说的?」
「对,我妈说的。」
「那如果你妈叫你娶我呢?」
「啊?什么?」
眼前这个女孩子,我只跟她说了几句话,交给她一堆账单跟信件,提醒了她钥匙正插在她的门上,尽管她稍有姿色,但一身酒味加上有点怪异的穿著,已经构成了让我转身就走的条件。
对于这个怪异的问题,我说实话,听来挺反感的,因为她的表情有一种「哇铐!你都几岁了,还这么听妈妈的安排?」的感觉,本来我是打算问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