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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奇阁 > 这城市(B栋11楼之二) >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3 / 8)

市区来上课,因为他的成绩比我好,顺利的上了雄中,而我则是考上附中。我跟艺君说,当我离开左营的时候,有那么一阵子,我觉得生命很空,很多东西因为一次的搬家,就也通通都搬离你心里一样。国中的那一群同学四散了,阿居也跟我不同校,每天传进我耳朵里的声音不再是欢笑,而是粉笔在黑板上奔跑的答答声,高中的老师只给你一个目标,就是大学,而我们看见的未来,好象也只有大学,彷佛生命只要走完大学这一段,就要结束了一样。有那么一刻,我觉得青春走了,我每天在骑脚踏车回家的路上,常常哼着“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尽避我的高中同学在我的耳边说笑,我都好象听不到-

待续-

*青春,其实一直存在,不管你活多久,你将永远青春。*

5。这城市

今天是两千零四年的二月二十七日,第一百天。

终于,我要忘了你了。

我回首这八个月来在这里写下的一字一句,

每一段都有一种味道,那种味道叫做思念。

我曾经听过一首歌,是个女孩唱的。

她唱,“思念并不甜,然而我却那么远。”

是啊,思念真的不甜,反而苦涩得令人想失去味觉。远的并不是我,而是我深爱的子学。

思念,真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没有任何量器可以秤出它的重量,但它却重重的压着你。

思念啊思念……

你是多么简单的两个字,却是令人心酸的一件事。

你曾经思念过我吗?现在,我已经不能,也不想知道答案了。

因为,我就要忘了你。

谢谢你曾经给我幸福,谢谢你。

如果我这么跟你说,你一定会一头雾水吧。

但是,你不是我,所以你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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