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呢,子学?你本来想做什么?”
“我?我本来想当数学家。”
“数学家?”她不可置信的,“为什么?”
“因为我小时候一直觉得我是天才,而那些大大有名的数学家几乎都被称做是天才,所以我觉得我会是下一个被称做天才的数学家。”
她笑了,笑得很开心,不过,那应该是在笑我的天真吧。
“我小时候的偶像是高斯跟阿基米德,”我摸摸头发说,
“他们两个跟牛顿并称三大天才数学家。”
“尤其是高斯,他十岁的时候,他的数学老师就已经输给他了。有一天上课,数学老
师出了一个题目,1到100的各数总和,高斯不到一分钟就举手,向老师说答案是5050。”
“他怎么算呢?”艾莉有兴趣的问着。
“想想,1加100等于多少?”
“101。”她说。
“那2加99呢?”
“也是101。”
“那3加98呢?”
“喔!原来……”
“嗯,1加到100,就等于有50个101。”
“子学,你为什么会知道高斯十岁时的事情呢?”
“因为我小时候爸爸买了一些名人传记给我看,也就是因为那些传记,我才对数学家有兴趣的。曾经我还想过如果我当了数学家,我就要拿个诺贝尔数学奖,只是后来才知道诺贝尔没有数学奖,知道为什么吗?”
“喔?为什么?”
“因为我们伟大的诺贝尔先生的老婆,就是被数学家给拐跑的,所以他怀恨在心,不在诺贝尔奖里面设立数学奖。”
“真的假的?你为什么知道呢?”
“因为我有个国中同学,他叫邱志融,数学系毕业,是他告诉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