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呢?」……
对,就是这样。现在正在看这本书的你,如果有过类似的经验,应该会觉得知我者尼尔吧!
因为我就是这样。
我在百货公司员工出入口等她一个多小时,见到她之后我所说的就是这些。我甚至觉得她的头发好像长了一点,她的口红好像亮了一点,她的眼睛好像大了一点。
「尼尔,你来做什么?」她说,见到我她似乎一点都不惊讶。
喔!我……我只是想,想来看看你。
她看了看我,拨了拨头发,「这次一样放假两天吗?」她说。
是啊是啊,两天两天。
「这两天都要待在台北吗?」
嗯……如果有目的的话,我会待在台北。
「哪方面的目的?去玩的目的还是……」
我可以直说吗?
「可以。」
跟你好好谈一谈,挽回你的目的。
「挽回?」她的表情告诉我我用错了字眼。
是啊,挽回。
「在我来说,你是不需要挽回的。」
什么意思?
「就是你并不是那个说再见的人,所以应该不需要挽回。」
那么,你觉得我该用什么字眼来表达呢?
「我想,我不会告诉你该用什么字眼,不过,我会劝你直接放弃。」
不不不,先别说,我才刚到台北,我不想现在就听到要我放弃的话,至少给个时间和机会谈一谈比较好。
「我可以给你时间和机会谈一谈,但结果并不会不一样的,尼尔。」
那一秒,我在她眼睛里看见远远远远,远到不能再远的我。不管在她眼里或心里,我都已经离她好远好远。
是什么让你这么坚决呢?以芳。我叹了一口气问她。
「没什么让我坚决,而是你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