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道大哥手上,遇上干架的时候不但可以拿来烙人〈台语。就是叫大队人马来的意思。〉,还可以当凶器。我曾经看过,也拿过大哥大,我觉得那应该叫做武器,而不是手机。记得周星驰的电影里有提到说摺凳是七大武器之首,我倒觉得黑金刚才是。
她拿伞来还那天,气温还是很低,离农历年剩下不到两个礼拜。这天她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毛衣,围着黑色的围巾,那真的像一只怕冷的鳖。我因为这样笑了出来,她问我在笑什么,哼哼!白癡才敢说。她背着一个大袋子,说她正要回家去。因为她已经交完报告,而且期末考试也已经结束。我问她你要怎么去车站,她说搭公车。
我说我有一台破烂小jog,如果她不嫌弃,我很愿意载她去。
她只问了一句车在哪里?然后就跳上车了。我第一次觉得这女孩还真好说话。
其实载她去车站的一路上,我们都没有交谈。我本来想跟她聊聊刚刚停在校门附近的那辆宾士跑车,我很喜欢那辆车,而且听说那辆车是我们学校的某个学生的。但也不知道为什么的竟然没开口,就这样一路安静到车站去。
在路上我们看见有人因为道路纠纷打起架来,因为当时我们是红灯,反正眼睛闲着也是闲着所以就把打架当看戏。一直到绿灯亮起,她也没说什么,我也没有因为刚刚参与打架的其中一个少年的左勾拳打得像在挥苍蝇而发表任何意见。所以,我们就真的一路安静到车站。
到了车站我才问她说她家在哪里?她说高雄,我吓了一跳。后来再问清楚一点,我才知道她家离我家的距离很近,但也近的很尴尬。那是一种骑机车嫌太近,骑脚踏车嫌有点累,走路去又像白癡,开车的话更是智障的距离。现在你问我多远,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了。
「喂。」她叫了我一声。
我有名字好吗?
「你的名字很绕口,而且念起来像美国人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