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往往膀子压得酸软,面孔上一道道红印,把被褥的皱摺全印上,好些时候不散。
不但是床上,房中累累赘赘全是杂物,都是尘埃好去处,方宅雇着一个人,每日做好几个钟头,把所有的东西逐样拭拂,这样的浪费人力物力还有时间,与情理不合。
但是我喜欢看这个工人悠闲地从一个角落摸至另一个角落,熟捻地爱惜地取起每个镜架或盒子,小心翼翼地侍候,又轻轻放下,这项工作似乎给她带来快感,她口边哼着小曲,调子扭扭捏捏,出其不意会转高降低、非常狐惑,但也有特殊风味,我看得呆掉。
他们生活无聊,毫无疑问,不过充满情趣,随心所欲,不经意、奢侈。
第二日,老方接我到华英小学门口。
幼儿班的孩子们在十一点半下课,别问我这些刚学会走路、勉强能表达语言的幼童们每日学些什么,我不会知道。
我逐个找。
低声地问:“邓爱梅,邓爱梅在吗,请问谁是邓爱梅?”
他们一个个走过,我心抽紧,握牢拳头。
“请问邓爱梅……”我楔而不舍。
一个小女孩子站在我面前,一只手指搁嘴旁,疑惑的用大眼睛看着我。
邓爱梅!
不用审了,这便是邓爱梅,不要说我知道,连方中信都毫无疑问的趋向前来:“是她了,是这个孩子。”为什么?因为她长得与我一模一样。一模一样。
碰巧她也是短头发,也皱眉头,也不相信陌生人。
我的心剧跳,唉,能够维持清醒真不是容易的事,换了别人,看到自己的母亲才五岁大,说不定就昏死在地。
我吞一口涎沫,蹲下来,“你……妈妈……”
“小朋友,”方中信救我,“她是小朋友。”
“是,小朋友,你是邓爱梅小朋友吧?”
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