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也减退。”
我问,“是不是已臻化境的人都是那样?”
“我不知道。喂,那真的只是你们的学习仪?我以为会有莱泽光束射出来。”
我白他一眼,“你才全身发光。”
“是,我的魅力。”他洋洋得意。
即使有一万个缺点,方中信仍是一个热情天真的人。他是一个快乐人:世袭的事业,又投他所好,无忧无虑王老五生活,兼有幻想的嗜好。
“想家?”
我点头。
“跟先生的感情很好?”他问得很自然。
我顾左右而言他,“回去的时候。该把巧克力藏在哪里?”
“在你们那头,走私可算犯法?”他反问。
他送我回家。
这是第二夜。
之后我决定不再切切计数日子,免得更加度日如年。
那位先生曾说:等五十年好了,时间总是会过去的,届时我还不是会回到家乡,我七十六岁,母亲五十五岁。
要不就反过来想:我二十六岁,母亲才五岁。
唉,最爱同我们开玩笑的,一向是时间。
趁着夜晚,我集中精神思想。
母亲这些年来向我倾诉的絮语,我从来没有集中细听。
在我十三岁那年,政府创办青年营,大家都去寄宿,与父母的距离无形中越拉越大。
我只知道母亲是孤儿,外祖父在她出生前便离开她们母女,外祖母在她很小的时候患病去世。
“在那个时候,什么病都能夺去人之生命,尤其是癌症,猖獗得离谱,每每趁人在最年轻最有为最不舍得离去的时候来制造痛苦。外祖母是什么病?我搜索枯肠也想不到那专用名词,因该种病不再发,渐渐也湮没不为人知。是什么?外祖母去世那年,母亲有多大?她说她很小很小,在念书,是,幼儿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