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铃响,我接听。
“子君?张允信。”
“隔一会儿再同你说,大班在这里。”
“死相。”
“不是死相,是婢妾相。”我匆匆挂上电话。
这时身边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咦,你,我还以为你昨夜醉得很,今天怎么又起来上班?”
我抬起头,金发、蓝眼、棕色皮肤、高大,这不是昨夜误会我同唐晶同性恋的那个男人吗?
布朗在一旁诧异之极,“你们早已认识?”他问。
金发男子连忙看我的名牌,“子君?”他乖觉地说,“子君是我的老朋友,没想到现在替我做事,还敢情好,几时我来窥伺她是否合我们公司的标准。”
布朗连忙挤出一个笑容,“见笑,可林,见笑。”
他取出名片放我桌上,“子君,我们通电话。”
他一阵风似被布朗拥走了。
卡片上写着:可林钟斯总经理。
洋人,我耸耸肩,可幸我不是子群。
电话又响。
“怎么,大班走了?”是允信。
“有什么事,师傅?”
“你若尊我一声师傅,我就教你路,徒弟,何必为五斗米而折腰呢?”
“为生活呀。”我说得很俏皮。
“听着,徒弟,我接到一单生意,有人向我订制五百具艺术品——”
“艺术品断不能五百五百地生产。”我截断他。
“好,好。”他无可奈何,“总之是生意,两个月内交货,可以赚八万港币,是一笔小财,但我双手难赚,要你帮忙,如何?”
“我分多少?”
“嘿,与师傅斤斤计较,你占两万。”
“三万。”
“二万五。人家是冲我的面子来下订单的,你胆敢与我付价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