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大眼睛很空洞,她说:“这种伤痕,永远不会结疤,永远血淋淋。”眼下的蓝痣,像颗将坠未坠的眼泪。
我惊惶,“但玫瑰,事隔这么久,我们以为你已把他整个抛在脑后——”
“这次你打算住多久?”她转变话题。
“我与更生来结婚,玫瑰——”
“结婚?太好了,”她抢着说,“我陪你挑婚纱,穿衣服我最在行。”
这时门铃一响,她抹抹手说:“我先去开门。”
门打开了,进来一个貌不惊人的年轻男人,我看他一眼,猜不到他是何方神圣。
玫瑰介绍:“来见过我大哥,我未来大嫂隔几天来纽约。”她又对我说:“大哥,这是我同学方协文。”
我呆呆地看着这个姓方的人,他长得很端正,眼睛鼻子嘴已都编排得不错,一件不缺,但又有什么地方值得玫瑰特别为他作特别介绍的?
“协文常常陪我,大哥,我功课有不明的地方,他也帮助我。”
我不相信,玫瑰会要他帮助?我不相信,脸上不禁露出鄙夷之色。
但玫瑰待他很好,倒茶给他,问他是否想吃点心,拿杂志出来招呼他。我越看越不是味道,他算老几?这小子蠢相,一副没出息模样,玫瑰以前扔掉的男人,还比他像样多了,他是怎样开始登堂入室的?
我不喜欢他。
这小子走了以后,我老实不客气地问玫瑰,“怎么?你跟那家伙在一起?”
“是的。”玫瑰说,“快一年了。”
“他有什么好处?”
“方协文对我好。”
“对你好的男人岂止千千万万,”我不以为然,“只要你给他们机会,他们求之不得。”
玫瑰笑:“大哥这话太没道理,你把我当卡门了。”
“侬要做啥人?茶花女?芸芸